笔者时常怀抱一种疑念:世间有许多所谓捧角家,他们往往倾其吃代乳粉时代所获得的全力以捧一个女伶,他们张挂着鲜明的旗帜,说是欣赏艺术。喂!读者,你们相信吗?难道他们除了欣赏艺术之外,真的别无其他的作用吗?笔者以为这一个微妙的问题,除了那些女伶本人以外,也许,谁也无法取得亲切的了解。至于这位易红霞,她在八九岁上,她就学了戏;在十二三岁的童年,她已踏上了戏台;积十多年的唱戏的经验,她当然很了解每一个接近她的男子的心理;可是,饶她非常聪明,而对于这位奢伟先生的意向,却简直是整个地不了解。
你说他并不是专为看戏而来看戏的吧?那么,他像磁铁那样粘在这小剧场的圈子边上,毕竟又有何种的企图?——奇怪的是:在这近三年的过程之中,他似乎从不曾提起脚尖,向自已走近过一步;最初相识的一天,对自已站着怎样的距离,到眼前为止,还是站着怎样的距离。总之,说他专为看戏而来,他实在不像专为看戏而来;说他不像专为看戏而来,他实在又很像专为看戏而来的。
而且,你说这人有点傻,但有许多地方,可以看出他并不傻;而你若说他并不傻呢,却有许多地方,他却简直傻得厉害。
在上述的情形之下,一个有趣的“瓜”,分明已一变而为神秘的“葫芦”。这使我们这位姑娘,和他相识越久,而对他的心理简直有些越弄越不懂了。
人类毕竟是一种好奇的动物:世间有许多男子,往往因为猜不透一个女人的心理,而对这女人格外引起了兴趣;男子如此,女人或许也不能例外。由于这大傻瓜的态度是那样的神秘莫测,却使我们这位姑娘,同样地引起了微妙的兴趣。于是,在一半好玩与一半好奇的心理之下,她常常用一种话,故意挑逗着他。
“喂!奢先生——”有一次,她曾向他这样试探,“我在台上,你干吗老是那样死盯着我?”说话的时节,她把一种含媚的眼光,热烈凝注着他,等待他的回答。这一次,她似乎准备用她眼角中的无限的热力,去销毁对方铁打成的心潭,而探索出其中的秘密。
不料奢伟的脸上,却是毫无表情,他只很简单地回答:“我在看戏哪。”
“看戏?我知道。可是在台上唱戏的,不止我一个。你对别人,可并不如此哪。”这位姑娘进一步地追问。
“因为……”他有点吞吐。
“因为什么呢?”她紧逼着。
“因为——我只爱看你的戏。”他的语声,好像挟着一股北极的寒流;脸上依然毫无表情。
“那么,我在台下,你干吗也老是那样死盯着我?”这位姑娘,存心发动了她的磁铁战术,只顾死守着一个据点,而向对方作更进一步的猛攻。
“我也爱看你这人。”奢伟沉着脸,爽脆地回答。
“可真怪!我这人有什么好看的?”她笑了起来。她暗想:“好吧,毕竟招认出来了。”
“不管好看不好看,我爱看。”
“照这样说,你是爱上我了吧?”她本着她的一贯的顽皮作风,**裸地跳出了战壕,而这样说。
“爱上你?谁说的?我没有这样说过呀!”这大傻瓜白瞪着眼,显然表示否认。
这被审问的大傻瓜,向她看看,摇摇头。
“那么,让我嫁给你,好不好哪?”这顽皮的姑娘,她以一种黏腻性的眼光,**似的粘上了对方那张苍老的脸上,可是,那枚大傻瓜的脸上,还是那样丝毫没有表情。
“嫁给我?好吧!”他镇静地这样说,“可是,我并没有爱上你!”
一场小小的试探战,结果,双方依旧退回原有的防线;而我们这位顽皮的姑娘,却依旧无法攻破对方坚固的壁垒。
在这小剧场的后台,易红霞一向出名,她是性情有点特异的一个。而这一次,这一个性情有点特异的卖艺的姑娘,她却遇到了一个性情有点特异的捧场者。不久,这很特异的一对,不期而然竟双双投进了一个非常特异的旋涡。可是这里必须声明:他们以后所演出的,却绝对不是普通男女所演出的刻板的恋爱故事。
说来有点奇怪,我们这位姑娘,在她二十五岁的生命中,似乎从不曾对任何一个男子,发生过真正的好感。但她对这一个又老又丑又怪特的大傻瓜,除了多方戏弄之外,好像颇有一点例外的垂青。不胜荣幸之至!在这近三年的认识的过程中,这大傻瓜曾被这位姑娘邀到家里去过三五次;而每一次的被邀请中,却都有一种小小的有趣的演出。
譬诸电影,这也算是正片以外的几张副片吧?
记得第一次,这天真而顽劣的姑娘,她就向这初次登门的贵宾顽劣地要求着说:“嗳!地下那么脏!奢先生,能不能劳您驾,就给扫一扫?”
我们这位姑娘,她始终以为每一个接近她们的男子,都抱着一种相同的意念,因而当她向这所谓傻瓜提出这请求时,她也始终带着一个残酷的探试的心理,她在想:“如果你能严厉拒绝我这要求,那我才承认你是一个真正的正人君子咧!”
奢伟先生接到了这一个顽皮的命令,起先他皱皱眉,准备拒绝的话,似乎已送到了喉咙口,可是在一秒钟的沉吟之内,他终于默然演出了《空城计》中的“老军”的姿态。他以一种非常斯文的姿势,拈着那柄扫帚,像画图那样地在地下画着,结果,他终于喘吁吁地完成了他这“重大使命”。成绩似乎不坏呀!他所扫的那片地,比别人扫得干净得多!
这一次,这位太好说话的来宾,终于又负担了这一个更艰困的工作。依着这位姑娘的顽皮的心思,以为这一次的课题,决定会难倒了他。单看他把丝线穿过那枚针孔,却已费了一个用绳索穿过一头水牛鼻子似的力,可是,他在经过一番“埋头苦干”之后,毕竟又把这个难题努力地交了卷。
这位姑娘拿起袜子来一看,只见他的补缀不依成法,而完全用的是一种特创的方法;但补缀得却相当坚密,论成绩,很可获得八十分以上的嘉奖。
从以上的两件事上,可以看到这位先生的聪明与驯良,同时,他的傻的程度,于此却也可以见到一个大八成。
至于最后一次的演出,那是格外有趣了。
记得那是在一个摩登女子脱掉袜子上街的季节。易红霞从戏院子里下了场,她又牵驯羊似的把这奢伟牵了回去。
到家里,她脱掉了她的颀袍,只穿着汗衫与短裤,**着她两条肉感的大腿。
这顽皮的姑娘,向这照例默坐无语的傻瓜看看,忽然,她又想了一个拨弄他的新鲜的方法。
她抹抹汗,嘴里嘟囔:“天气那么热,今天的戏,可真累够了我!”说着,她挨向这傻瓜的身旁坐下,把她的两腿,滑腻地搁到了他的腿上,一面说:“对不起,奢先生,替我捶捶腿。”
读者须知,一个在小班子里鬻艺的女子,对于男女间的普通的界限,一向看得无所谓。即使像易红霞那样一个实际并不浪漫的女子,她也沾染上了这种习气,而主要的是,她这放浪的姿态,始终只是一种顽皮的演出,却并不真正含有挑逗的作用。可是这一次的课题,却难坏了我们这位傻气十足的老孩子。
当时,只见他的眉毛皱得比以前两次更紧,他的丑恶的嘴唇一连牵动了几下。看样子,他几乎要提出“强硬抗议”了。而最后,他还是默然接受了这要求。
他的态度非常可笑,他从身畔掏出了一方手帕——这手帕是那样的小——他拿这小手帕,掩盖住了这**的大腿的一部分,然后举起拳头,轻轻捶在这一方小小的地盘上,他的拳头仿佛黄梅季节的雨点,仅仅洒落了几十点,立刻,他便吝惜似的停止了。
“嗯!行了吗?”他紧皱着双眉这样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