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1章天理人欲百家争鸣(九)
南宋孝宗淳熙年间,发生了一起牵涉朱熹、唐仲友与歌伎严蕊的著名公案——朱唐公案,其本质是南宋学术派系之争与地方监察权博弈的产物,严蕊作为卷入其中的弱女子,因一首《卜算子》词留名后世,更让事件被赋予了理学家迫害才女的戏剧色彩。
朱熹与唐仲友的矛盾核心并非私人恩怨,而是深层的学术与政治立场分歧。
朱熹是程朱理学的集大成者,主张存天理灭人欲,强调道德自律;唐仲友则属于事功学派,主张事功之学重视经世致用,两派在学术理念上针锋相对。
淳熙九年(1182年),朱熹以提举两浙东路常平茶盐公事身份巡查地方,拥有监察地方官员职权,而唐仲友时任台州知州,正是朱熹的监察对象。
朱熹抵达台州后,很快对唐仲友展开弹劾,罗列其贪污受贿、役使百姓、私通歌伎等八大罪状,其中直接牵涉严蕊的指控是唐仲友与严蕊有不正当关系,且利用职权为其脱籍。
严蕊当时是台州知名官妓也称营妓,兼具姿色与才华,常受邀参与地方官员的宴饮应酬,唐仲友曾以红白桃花为题命其赋词,严蕊即席吟出“道是梨花不是,道是杏花不是”的名句,这成为朱熹弹劾的重要筹码。
根据宋朝律法,官员可以召官妓歌舞陪酒,但不得私侍枕席(不能发生性关系)。
朱熹认为唐仲友与严蕊有私情,已触犯律法。
朱熹随即逮捕了严蕊,试图从她口中撬出唐仲友宿妓罪证。
然而,尽管在狱中被严刑拷打(史料记载再痛杖之、一再受杖),严蕊却始终不肯诬陷唐仲友。
她说:“身为贱妓,纵是与太守有滥,科亦不至死罪。然是非真伪,岂可妄言以污士大夫!虽死不可诬也。”
我身为卑贱营妓,纵然真的与太守有私情,按律也不至于判死罪。但是是非真假,怎么能胡说八道来污蔑士大夫,就算打死我,我也不能诬陷他。
朱熹连续上了六道奏折弹劾唐仲友,罪名远不止宿妓这一条,还包括贪赃枉法、催税残暴、蓄养爪牙、伪造官会(货币)等八大罪状。
其中关于严蕊,朱熹的指控是:唐仲友与严蕊确有私情,并曾授意严蕊为自己冒充的侄女骗取嫁妆。
也就是说,在朱熹看来严蕊是唐仲友违法乱纪的同案犯,而非无辜的受害者。
宰相王淮(唐仲友的同乡兼姻亲)将朱熹的前三道弹劾状压了下来,没有上呈皇帝,隐秘不让他人听闻。
吏部尚书郑丙、侍御史张大经此时又站出来举荐唐仲友,唐仲友并未受弹劾影响,反而升迁为江西提刑。
案子僵持不下之时,朱熹被调任。
后来,张诏接任,他同情严蕊遭遇命她作词自陈。
严蕊当口说出首著名的《卜算子》:
不是爱风尘,似被前缘误。花落花开自有时,总赖东君主。
去也终须去,住也如何住!若得山花插满头,莫问奴归处。
词意:我并非生来就喜爱风尘生活,一切都是前世因果。我的命运如同花开花落,全靠东君您来做主。
我终究要离开这牢狱,但回去营妓的生活又如何能忍受?如果有一天我能头插山花,过上普通妇人的生活,请您不必问我要去哪里。
张诏大为感动,当即判她从良释放出狱。
涉及唐仲友一案在押人员,一概无罪释放,严蕊也被释放回家。
闹得沸沸扬扬的朱唐公案草草了结。
后来这个故事就不断被人演绎成戏剧和小说,赞誉严蕊这个弱女子在文人士大夫的争斗中据理力争。
关于严蕊的传奇能够一再被演绎传播,除了宋代文人随性、行文自在,也与民间百姓同情弱者、厌恶强权的心理有着莫大关联。
后世许多人对理学存天理,灭人欲的教条感到窒息,因此更愿意相信并传播这个展现理学家严酷无情一面的故事。
面对指责,朱熹弟子当然剧烈反驳。
“荒谬,吾师朱子乃是依法办案,查究唐仲友贪渎扰民、狎妓逾制之实罪!那严蕊乃关键人证,依法讯问何错之有,至于别人穿凿附会,编造出那些才子佳人的故事,正是为了掩盖唐仲友之流劣迹,污蔑吾师清名,尔等不提唐仲友催税害民之实,却拿一营妓说事,岂非本末倒置?”
关学张世南哈哈大笑:
“好,既然严蕊案子你们不认,那咱们就说说另一桩——南康军阿梁案,这事可是白纸黑字记下来了,你们总不能再说是政敌诬陷了吧?”
他环视全场,见众人都竖起耳朵,便详细道来:
“淳熙五年,南康军一个叫程念二的军士死了,他妻子阿梁后来与商人叶胜相好,官府怀疑二人合谋杀人。可审了九年,十一次重审,始终证据不足,那叶胜在狱中都病死了,就剩阿梁一人,口供成了孤证。”
他目光锐利地看向李燔:“可笑的是朱熹在任南康知军时,明知证据存疑,却一再上书要求处死阿梁。说什么人理之所不容、自合诛死,无足怜者,请问这就是你们理学仁心?”
永嘉学派陈耆卿接话道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