严风云面色愕然,他奋力摇头道:“自然是随着恩人去,我既已经立下誓言,断没有再毁诺的道理。”
程太初无奈道:“我说你,年纪轻轻的,天下之大去哪不好,怎的非要跟我?我要去拜访好友,你跟着我去,我怎么顾得上你呢。”
程太初瞧了严风云半晌,他倔犟地抿着唇,不做任何退缩姿态。程太初最终还是叹了口气,随即从衣袋里摸出一瓶上好的金创药,她道:“唉!你刚刚负伤,怎么这么久了也不喊声疼?拿去,这是金创药。”她将金创药掷过去,严风云略微有些慌张似的,但仍然稳稳接住。
严风云捧着那瓶金创药没言语,像是得了什么稀世珍宝似的。
程太初看他那副呆呆愣愣模样,不禁道:“别发呆了,伤口要及时处理。”
严风云稀里糊涂点头道:“恩人,我觉得我伤口应该没事了,这瓶药我可以收着吗?”
程太初道:“药是拿来用的,你若是喜欢我这里还有两瓶可以给你,但是现在你得先上药。等你上完药我要走了。”
严风云闷闷说了声“好”,他捋起衣服自己上起了药,不得不说程太初给的金创药确实好用。虽然有些微微疼痛,但血很快便止住,伤口也渐渐结痂。
程太初见他已经上好药了,总算放下心来。虽然与严风云相识不久,但总觉得他心肠不坏,还有些憨厚。当今这世道,朴实憨厚的小少年还是很少见的,反而多的是狡黠聪明心眼多的孩子。
若是她如今没这么多烦心事,也许她确实还会考虑将严风云当成自己带的小徒弟。但如今她倒有点忧心,总怀疑风雨欲来,身边带个小孩总归不太好。严风云虽然武功是不错,但碰上像程太初这样的老江湖,那还是要逊色不少。程太初碰上的自然也绝非善类,也就是说,带上他只会让他置身于危险中。
程太初思来想去,趁着严风云呆呆看着自己的伤口时,她挥手道:“小子,我走了,你就别追啦!”
程太初轻功一起,一眨眼就没影不见了,她也没有回头看严风云。
程太初总算落地了,先前跑得急,也未曾注意过到了什么地方。她静静站在屋檐上,远远眺望着远方云雾林。出师不利,如今只能换条路走。走云雾林为的是避人耳目,然而形迹暴露,不如大隐隐于市,就从京城这条路光明正大去到好友的所在地。
程太初拍拍手,稳稳地跳下来,京城到了夜间十分热闹,颇有种一夜鱼龙舞的华美。她正想着要不要找家客栈落脚,忽然在人群中又对上那双清澈剔透的眼睛。
程太初一时间有些不敢看他,因为严风云的眼里有些失落,尽管更多的却是再次追上她的欢喜。但那点失落却让程太初的心莫名其妙感到愧疚。
程太初抬脚便要走,被严风云轻轻捉住了手腕,她盯着严风云扣紧的五指,听严风云执拗道:“恩人,我说过的话就一定会做到。即使恩人跑得再快我也会努力追上的。”
程太初没做声,也没甩开他,只是闷着头走。程太初瞧着地上的鹅卵石,忽而觉得自己对严风云的固执程度也算以卵击石。严风云也不言语,跟在后边默默牵着她手腕。虽然轻柔,却一点也没有要放开的意思。
程太初并不回头,放慢了脚步,走得很慢很慢像蜗牛。她终于道:“你跟着我跑这么久就不嫌累?你功底再好也经不起这般考验的。”
程太初说的没错,严风云确实还在微微颤抖,呼吸也不怎么平稳。但他仍然是这么固执地跟在她身后。
严风云摇摇头,意识到程太初看不见他的动作,他开口道:“不累,去天涯海角我都不嫌累。”
程太初无可奈何道:“今天天色不早了,你跟着我我也不会走了,找个地方休息一晚上吧。”
两人一路慢慢走到一家客栈,客栈招牌上写着“来去从容”,程太初道:“这个寓意倒是好,就这家吧。”
程太初正想回头叫严风云,忽然感到自己手腕一松,她转头看去,严风云不知为何面红耳赤的。见到她转过头来,差点一个踉跄给平地摔绊倒。
程太初哈哈一笑,道:“都牵着我走一路了,现在才想起来害羞啦?好了,走吧。”
严风云半晌才道:“恩人,你跟我想的有点不一样。”
程太初奇道:“什么不一样?”
严风云道:“我一开始以为恩人不是很好说话。”
程太初早已经进了客栈内,她拍下两块银子道:“两间房。”
随即又回头道:“我确实不好说话,要看我心情好不好了。”
严风云嘿嘿笑道:“恩人是大好人。恩人,我的这份钱你收下!”
程太初看严风云往她兜里塞了几块银子,不由得问道:“你给这么多干什么?用不着,拿回去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