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祸起第一(第1页)

良岑在豆腐坊后院的灵堂里将就了一夜。

第二天清早,周寡妇端着一碗豆浆进来的时候,看见这位“先生”正把脚翘在棺材板上,睡得四仰八叉,嘴角还挂着一丝可疑的微笑。周寡妇沉默了一瞬,转头问来帮忙的邻居:“他昨晚就这么睡的?”

邻居点点头。

“跟死人待一宿,他不怕?”

邻居又点点头,补了一刀:“半夜还听见他跟老爷子聊天来着。”

周寡妇手里的豆浆碗差点没端住。

良岑醒了——是被豆浆的香味馋醒的。他睁开眼,对上周寡妇那张神色复杂的脸,露出一个标准的、温良无害的微笑:“早。”

“先生,”周寡妇把豆浆递过来,措辞谨慎,“昨晚睡得好吗?”

“还行,”良岑接过豆浆喝了一口,“老爷子呼噜声大了点,不过不碍事。”

周寡妇决定不再追问。

吃完早饭,良岑把刘老爷子的出殡事宜交代完毕。入土时间定在三日后的卯时三刻,坟地选在城外东山脚下的一处缓坡上,朝南,有溪水从旁绕过。周寡妇问为什么要选那儿,良岑说风水好——其实是那地方离下一单生意的潜在客户群比较近。办丧事这种事,讲究的就是区位优势。

把后事交代完,良岑便出了门。

他今日只有一件事要办——查清楚站在巷口望他的那个黑衣人,到底是不是他想的那个人。

良岑走在巷子里,一边走一边翻检原主留下的记忆碎片。

沈临渊,二十六岁,祖籍青州,幼年丧父,少时丧母,由舅父拉扯大。舅父是个开私塾的老秀才,三年前病故,私塾也就散了。沈临渊继承了舅父的衣钵,做了个走街串巷的教书先生,替人代写书信、教几个蒙童识字,勉强糊口。去年乡试落榜,今年又落榜。未婚妻退婚。房东扫地出门。

然后就上吊了。

逻辑上是通顺的。一个穷途末路的书生,被生活逼到墙角,一时想不开走了绝路——这种故事话本里一天能写八出,都不带重样的。

但良岑觉得不对。

因为原主的记忆里,有一个非常突兀的空白。

原主收到某样东西之后的那段记忆,像是被人拿橡皮擦擦过一样,模糊得不成样子。只能看到零星的碎片:手在发抖,落款处有一枚印章——印章的图案不是字,是一朵花。一朵杜鹃花。

良岑的脚步顿了一下。

杜鹃。

这世上用杜鹃花做印章的人多了去了。杜鹃是常见的花,印章是常见的雅趣,两者加在一起并不稀奇。但良岑知道,有一个人,他的印章就是一朵杜鹃花。那个人喜欢杜鹃喜欢到了骨子里,连名字都带着“瑾”字——瑾,美玉,杜鹃花别名就叫“玉踯躅”。那人当年还说,这是天意。

良岑当时心想,天意个屁,明明是你自己取的。

不过话说回来,良岑一边走一边在心里琢磨,如果真的是榭瑾——

他下意识地打了个寒噤。

上辈子的事说起来并不复杂。他良岑,堂堂蓝桉花神,掌管一方丧葬,在天庭虽然算不上什么排面人物,但好歹是个有编制的正经神仙。后来他跟一只杜鹃妖搞在了一起。准确地说,是一只死后再化厉鬼的杜鹃妖——神鬼结合,天理不容。

被发现之后,天庭震怒,收了他的神力,把他丢进凡间自生自灭。

然后他被一群凡人□□了两百年。

两百年。不是两天,不是两个月,是整整两百年。久到他已经记不清有多少张脸,久到他连痛的滋味都尝麻木了,久到他唯一的念想只剩下一个——榭瑾不能再和他纠缠,不能为了他疯疯癫癫一辈子。

所以他临死前,用最后一丝残存的神力,给榭瑾下了一道忘情咒。不是那种一刀切的粗暴法术,而是缓慢生效的、像温水煮青蛙一样的咒——榭瑾会慢慢忘记对他的爱,忘记那些刻骨铭心的过往,然后干干净净地、不受他拖累地继续活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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