孙老头又补了一句:“后来他往西山去了。西山那地方,沈先生您知道吧?野杜鹃长得最密的那片坡。”
良岑当然知道。
他站在孙老头的糖人摊前,把剩下的糖人塞进嘴里,嚼得嘎嘣响。孙老头看了他一眼:“沈先生,那人是来找您的?”
良岑想了想,给出了一个他认为最准确的回答:“可能是来杀我的。”
孙老头手里的糖稀差点糊了。
“您认真的?”
良岑认真地想了想:“也可能是来干点别的。但不管是来干什么的,我觉得我不在场比较稳妥。”
他说完,对孙老头露出一个温良无害的笑容,转身就走。步伐之果断,方向之明确,仿佛已经在脑子里演练过无数遍。
走出巷口,他站到孙老头说的那棵老槐树底下,回头望了一眼自己住的那间破屋。从这个角度看过去,整条巷子尽收眼底。能看见他门前的台阶,能看见屋里那盏昏黄的油灯,能看见一个穷教书先生收到信后失魂落魄的模样。
榭瑾站在这里,看过他。
看了很久。
然后往西山去了。
良岑站在同一个位置上,沉默了大约三秒。然后他深吸一口气,整了整衣襟,迈开了步子——
朝着西山相反的方向。
开什么玩笑。
上辈子他给榭瑾下忘情咒,是为了让榭瑾忘了他,过自己的日子去。不是为了这辈子再续前缘的。更何况现在的榭瑾是什么状态?忘情咒没完全生效,爱恨混淆,走火入魔。一只本来就偏执的厉鬼,脑子里爱他和恨他的开关被搅成了同一个,这要是见面了,会发生什么——良岑想都不敢想。
最乐观的估计是被掐着脖子问“你为什么给我下咒”。
最悲观的估计是被掐着脖子还来不及回答问题就被撕成碎片。
不,等等,榭瑾可能根本不会问问题。
他可能会直接动手。
良岑加快了脚步,脑子里飞速盘算着接下来的行动计划。
第一步,回豆腐坊把刘老爷子的丧事办完。做人要有始有终,做神也是。而且刘老爷子生前卖了一辈子豆腐,到了那头要是连个管豆腐摊的差事都落不着,他良岑这个丧葬之神的脸往哪儿搁。
第二步,结完工钱立刻搬家。不,不是搬家,是战略性转移。这座城不能再待了,至少这条巷子不能再待了。榭瑾已经找到了这里,站在老槐树底下望过他一次,就会有第二次、第三次。下次再来,未必就只是望望了。
第三步——第三步还没想好。但核心指导思想已经明确了:躲。
往人多的地方躲,往离西山远的地方躲,往榭瑾想不到的地方躲。良岑前世在天庭混了几百年,别的本事不敢说,审时度势、见风使舵、脚底抹油的本事那可是一流的。这叫什么?这叫生存智慧。
他走得飞快,衣角在风里翻飞。路过秦家嫂子门口的时候,秦家嫂子喊了一声:“先生,您这是去哪儿啊?”
良岑头也不回地摆摆手:“去给老爷子看坟地!”
秦家嫂子目送他远去的背影,总觉得这位教书先生走路的速度,不像是去看坟地,倒像是有人在后面追。
良岑没有回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