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成交。”
良岑便如此在清平镇落了脚。
蔽息丸三日一粒,从不间断。車敬欢说得不错,这药丸能将活人的阳气压至与死人相差无几。良岑行在街上,连野狗都不冲他吠了——从前在槐安镇时,巷子里的狗见了他总要叫两声,如今见了,夹着尾巴便跑。
他在清平镇的丧葬营生做得风生水起。
倒不是他的手艺有多精妙。沈临渊那手字虽端正,搁在整个丧葬行当里也不过中等偏上。真正教良岑脱颖而出的,是他对丧葬礼仪的熟稔。哪家死了人,该用什么规格的灵堂,该请多少人手的鼓乐,该烧多少纸钱,该择什么时辰入土——这些事在旁人看来千头万绪,在良岑眼中便如呼吸一般自然。
毕竟他前世便是干这个的。
清平镇的人很快便管他叫“沈先生”。先是街坊邻里这么叫,后来连镇上的大户人家办丧事也来请他。良岑来者不拒,价钱公道,事理周到,善后妥帖——他甚至在每场丧事结束后都会悄无声息地动一动那点残存的感知,确认亡魂是否平安抵达幽冥。若是迷了路,他便烧一炷引魂香,将人送到地方。
这叫什么?这叫本分。
日子便如此一日接一日地过起来。
春日来了。清平镇的柳树抽出新芽,城隍庙门前的桃花开了,香客比平素多了一倍。良岑坐在自己的小屋里,透过那扇临街的窗,能望见城隍庙的香火终日不散,青烟由庙门前的铜鼎里升起来,在半空中散成一片淡蓝的雾。
他开始偶尔地、小心翼翼地打探榭瑾的消息。
起初只是“偶尔”。在棺材铺同郑老板闲话时,不经意地问一句:“近来外头可有什么怪事?”郑老板是个粗人,对怪事的理解与良岑不同——他觉着最怪的事,是隔壁镇有人娶了个比他高一个头的媳妇。良岑听完笑着点头,便将话头岔开了。
后来变成“时不时”。去茶馆送挽联时,坐下来吃一盏茶,耳朵竖着听旁桌的人谈天。有人说西山那片的杜鹃今年开得格外早,二月便开了,开得满山遍野,红得像血。良岑端着茶盏的手顿了一下,然后若无其事地吃完了那盏茶。
再后来变成“经常”。他开始主动寻人闲话。来买挽联的主顾、隔壁棺材铺的郑老板、巷口卖馄饨的老张头——只要对方透出一点“爱谈天”的意思,良岑便会用他那副温良无害的笑脸凑上去,将话头往某个方向引。
“听说西山那片的杜鹃开得早?”
“听说有个穿黑衣裳的在寻什么人?”
“听说——”
每一回打探,他都对自己说:这是最后一回了。问完这回便不问了。
然后下一回,他仍旧会问。
車敬欢若是在场,大约会盯着他瞧上片刻,然后用那种剖尸般的语气道:“你在找死。”
良岑晓得自己在找死。
蔽息丸能掩去他的阳气,却掩不住他打听榭瑾时身上透出的那种——如何说呢——那种“我与此人有干系”的气息。每一回他开口问“听说有个穿黑衣裳的吗”,都是在将自己往榭瑾的方向推近一步。
可他忍不住。
他需得知道榭瑾在何处。不是想见他。是不想在没有防备时被他寻着。这便如你在黑暗里知晓房中有一条蛇,你不想碰它,却必须知道它盘在哪个角落。否则每一步都踩在刀尖上。
这个譬喻很是准确——蛇是冷血的,发疯的榭瑾也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