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故人第二(第1页)

宋子廉来的那一日,良岑被从地窖里带了出来。

这是他自被关进地窖以来,头一回完整地望见忘川的天。忘川的天不是蓝的,是一种介于灰与黑之间的颜色,像一块被反复浆洗了太多遍的旧布,纤维尚在,颜色早已掉光了。忘川的水从庄子旁流过,黑的,流得极慢,慢到你盯着它瞧久了,会觉得它不是水,是一道凝固的创口。

杜鹃一族的庄子建在河岸上,黑石砌的屋舍一栋挨着一栋,石缝里生着暗红的苔藓,与地窖壁上的如出一辙。族人们远远望见良岑被带出来,停下步子瞧了两眼,便又继续走自己的路了。无人言语。杜鹃一族的话本就不多,厉鬼化形之后更少。他们用眼睛说话,用阴气的流动说话,用沉默里压着的那些东西说话。

榭瑾走在前面。良岑跟在他身后,中间隔了三步。不是良岑主动保持的距离,是榭瑾的阴气在前面铺开了一道无形的壁,良岑每走近一分,那股阴气便将他的胸口压得更紧一寸。三步,是榭瑾允他靠近的极限。

会面的地方在庄子最外头的一间石屋里。屋子不大,四面壁皆是忘川的黑石,正中摆着一张石桌,桌上搁着一壶酒与两只杯。石桌旁立着一个人。

良岑站在门口,望着那人。

宋子廉没有飞升,没有成神,他是凡人。算起来,由良岑飞升至被贬,至被那屈辱的两百载,至死,至重生,至被关进地窖——凡间已过去了数百年。宋子廉还活着。一个凡人活了几百年,面上不可能没有痕迹。

那些痕迹不是皱纹。是被什么东西从里头撑出来的、皮肤底下的细纹。极细,像瓷器开片,密密匝匝地从眼角蔓延到下颌,又从下颌蔓延到领口以下瞧不见的去处。他的眼睛还是同从前一般尖,嘴巴也还是同从前一般——良岑毫不怀疑——毒。

望见良岑的那一瞬,宋子廉的嘴角动了一下。

然后他笑了。那笑意从嘴角漫开,带着一种说不清是痛快还是刺痛的意味,像一把刀在磨刀石上慢慢拖过去,声音不大,却刮得人耳膜发紧。

“良岑。”他唤他的名字,两个字从他舌尖落下来,竟带着几分故人重逢的感慨,可那感慨底下压着的,是更沉更冷的什么东西。“好久不见。”

良岑立在门口,没有动。他穿着一件不知榭瑾从何处寻来的旧衣,灰色的,质地粗糙,领口磨出了毛边。在地窖里关了这许多日,他的发乱着,唇上还有上回榭瑾咬破后结的痂,咽喉上那圈指痕虽淡了,仔细瞧仍能辨出五根手指的位置。他这副模样,与当年在姑苏宋家院子里吃酥饼的那个散修,已是判若两人了。

宋子廉的目光从他面上移到咽喉,从咽喉移到乱发,又从乱发移回面上。那个过程极慢。慢到良岑觉得自己像一具被重新摆上解剖台的尸首。

“你瘦了。”宋子廉说。语气里竟有一丝真切的、不掺假的惋惜,可那惋惜只浮了一瞬,便被更浓烈的什么盖过去了。“比当年在姑苏时还瘦。怎么,忘川的水土养不活你?”

良岑没有说话。

宋子廉也不在意。他坐下来,自己替自己斟了一杯酒。石桌上的酒壶是忘川的样式,黑陶的,表面粗糙得像从河底直接挖出来的。他端起酒杯,未饮,拿在手里转着。

“我哥让我来看看你。”他说,声音忽然轻下去几分,像是提起兄长时,连他这样的人也会不自觉地放软语调。“他如今是皇商供奉的财神,庙宇无数,香火鼎盛,走到哪儿都有人磕头。可他的长生牌位上,你的名字还留着。裂了,他用金漆补过,补得比原先还牢。”

良岑的睫羽动了一下。

“他从来不提你出了什么事,也不许旁人提。宋家上上下下,谁要是敢在饭桌上说起‘良岑’二字,他能黑一整天脸。”宋子廉晃了晃酒杯,酒液在杯壁上挂了一层淡金的膜。“可他自己,每年你飞升那日,都要独自去祠堂坐一整夜。不带香,不带供品,就带一壶酒,两只杯。一只他自己喝,一只搁在你那块往生位前。第二天丫鬟进去收拾,那只杯子里的酒一滴没少——他不替你喝。他说,你的酒,得你自己来饮。”

良岑的手指在袖中收紧了。

宋子廉望着他,嘴角的笑意淡下去,像一杯浓茶被反复冲泡之后,终于露出了底下的白瓷。

“我哥是君子。”他说。“我不是。”

他将酒杯搁下,站起来,绕着石桌走了半圈,在良岑面前站定。他比良岑矮小半个头,可他的目光从下往上挑着瞧人时,那种天生的刻薄劲儿能将身高的差距完全抹平。

“我今日来,不是替我哥传话的。我就是想亲眼看看,你良岑——当年姑苏城里多少修士仰慕、白玉京中掌管丧葬的蓝桉花神——如今落到什么地步了。”

他的声音不高,却像一枚一枚钉子,稳稳地往木头里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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