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的声音很轻,像是在对我说的,又像是在对十八年前那个被抱走的小婴儿说的。
“以后有娘在。”
窗外的月光从纱帐里透进来,照在娘的脸上。她的眼睛是红的,但嘴角是弯的。
我忽然想起白天在丞相府门口,她从门里衝出来的那个瞬间。
她明明早就知道沈念不是亲生女儿,明明十八年来每天都在思念一个下落不明的孩子,明明看到了通缉令上那个“悍匪头子”的画像——
但她看到我的第一眼,什么都没问。
她只是衝过来,把我抱住了。
像抱住她丟了十八年的命一样
第二天一早,沈砚之进宫復命。
御书房里,他把招安的事一五一十地奏了上去。
皇帝听完,茶盏往桌上一搁,眉头皱了起来。
“招安?一伙乡野村夫,也配朝廷招安?”
沈砚之跪在殿中,垂著眼,没说话。
皇帝站起来,在御案后面踱了几步,语气越发不悦:“沈卿,你当年封狼居胥,什么硬仗没打过?区区一伙山匪,你带兵去剿,居然不杀,还要招安?你是觉得朝廷的银子多得没处花了?”
沈砚之垂在袖中的手,慢慢握紧了。
他低著头,皇帝看不见他的表情。
但他心里已经翻了天。
——狗皇帝。
——当年要不是你怕我拥兵自重、威胁你的皇位,逼我去边境送死,想让我死在北狄人的刀下,我的孩子就不会丟。
——夫人在京郊的破庙里动了胎气的时候,我在北境雪地里替你挡冷箭。孩子被抱错的时候,我在死人堆里替你收拾烂摊子。
——我拼了命赶回来,只赶上了夫人抱著一个丑孩子,坐在月子里哭。
——十八年。
——我找了十八年。
——我闺女在外头受了十八年的苦。手上全是茧子,脸上是风颳的口子,脚上穿著露脚趾的破鞋,扛著狼牙棒站在一群山匪中间,像一棵被风吹大的野草。
——你他妈现在跟我说“不配”?
沈砚之的指节捏得发白。
——要不是怕夫人和孩子再受伤害,当年我也不会交出虎符,弃武从文。
——老子学文学武都是最牛的。
——你个狗皇帝是不会懂的。
他深吸一口气,把所有的火都压回胸腔最深处。
然后俯身,额头触地。
“陛下。”他的声音平稳得没有一丝波澜,“那伙人能在朝廷多次围剿下越做越大,势力快赶上一方郡守,说明他们並非普通的乡野村夫。”
皇帝脚步一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