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不过没事,那个东西做起来特简单,用芝士黄油牛奶,我可以给做一锅。”
正听着霍水讲话,白玛的眼向下一瞟,在耳廓的背后瞄到一颗圆滚滚的小痣,白中一点黑,长得这么隐秘,恐怕霍水本人都不知道它的存在。一想到发现了一个只有自己知道的秘密,白玛心生欢喜,情不自禁低头,压着耳朵亲了下去。
“痒。”霍水咯咯笑,踩着两个镫子左右摇摆。
逐渐接近草场后,最开心的是桑珠。
草场的雪积得很厚,几乎没化,望去一眼平整,风贴着雪吹,吹走一层细小闪烁的冰晶。
得益于梅朵的精湛喂猪技巧,桑珠跟刚收养那时比起来,长得速度飞快,已经大了一圈。见到了跑马场,兴奋地在雪地里打滚,一身雪白的毛滚进雪里,几乎看不见了,只能看见四肢小蹄子欢快扑腾,来回绕着牛群,扬起一小片一小片的雪沫。
领头的牧民看了,大笑说:“这小家伙长大了,绝对是一头好獒!”
霍水表面赞同,实际已经开始愁怎么把它带回市区。看来以后自己得住在郊区了。
又走了一会,看见一缕炊烟。几个帐篷的尖角在视野中浮现。到驻地了。
加布白玛随几个牧民去卸行李、当马桩。霍水则跟着其余的人,来到帐篷。
一掀开帘子,霍水就看到两个姑娘,面前放了一火炉,炉上烧着热砖茶。帐里暖烘烘的,隔绝外界雪白刺眼的明亮,只漏一点足以照明的光。
两人长得很像,看起来是姐妹。其中一个看起来跟加布差不多大,十五六岁,脸上有婴儿肥,看起来还没完全长开。另一个要大些,朗目疏眉,眉宇有英气,脸却十分消瘦,贴在瘦棱棱的颧骨,骨里有一双漆黑清明的眼,气充志定神采焕然,让人觉得是病瘦支离的身子困住了她的一股劲,挣脱不出。
“玉珍。”
最前的牧民喊了一句。
霍水迟钝反应过来。她就是玉珍姐啊。没想到竟是个病弱的大家闺秀。
反应过来,霍水脑子一嗡,忽然想到了什么。
她是白玛形同亲人的姐姐,而自己又跟白玛谈在了一起。此时此刻此景,不就跟见家长别无二致吗!?但什么准备也没做,想着即便没带什么心意,礼仪起码也要到位,不能给人留下坏印象。
于是行云流水,丝毫不带犹豫鞠了一躬,大声问候。
“姐姐好!”
两个姑娘一怔,对这个陌生人的问候,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地对视一眼。
尽管如此,她们还是友好招呼霍水先坐下,在火前暖暖身子。
两人分别介绍自己,妹妹叫曲珍,姐姐叫玉珍。霍水点头,也简单说了自己的情况。
刚说完没一会儿,白玛和加布就回来了。
这四人从小就是玩伴,互相一见面,显然要亲昵自然许多,无缝衔接开始寒暄。尤其是白玛,隔了许久未见,被两个大姑娘一顿稀罕,又是摸脸又是摸头,一点也没芥蒂,脸不知道是被羞红还是烤红的,连说了三个别闹了、别闹了、别闹了,我都是大人了。也挡不住她们的热情。
加布不动声色往霍水身边挪了半个屁股。那表情显然在说:幸好不是一个人回来的,否则遭殃的另有其人。
气氛正温馨,一声急喘的咳嗽打破安宁。
“姐!”
妹妹慌乱起身,给姐姐递纸。
接连几下的咳嗽,把她的身子往下带,很快就支撑不住。声音空而干、短而急促,忽有一种气泡破裂的声音,当她终于平复下来,拿开纸巾时,上面赫然一摊鲜血。
除了妹妹闭着眼,移开视线,其余三人全都愣住了。
玉珍干喘了两声,唇色惨淡如纸。她坐起身,强打起精神。
“谢谢你们过来参加我的婚礼。”
说罢,她轻松笑了一下。
“但如果不出意外的话,紧接着就是我的葬礼吧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