还是说……白如祥给她的,已经足够多,多到她根本看不上我们这点可怜的共同财产?
工作人员快速浏览着协议,然后抬起头,推了推眼镜,用那种惯常的、不带任何感情色彩的公事公办语气说道:“证件和协议基本齐全。不过,根据现行《民法典》规定,协议离婚有三十天的冷静期。”
我和妻子同时愣住了。
“三十天冷静期?”我下意识地重复,大脑一片空白。
我完全忘了还有这个规定。
这十天来,我被痛苦、悔恨和那些淫靡的视频画面折磨得神魂颠倒,哪里还记得去关注什么离婚程序的新规。
工作人员点点头,语气平淡地解释:“是的。今天你们提交离婚申请,从明天开始算,三十天内是冷静期。在这三十天里,任何一方如果反悔了,都可以单方面来我们这里撤回申请。三十天期满后,如果你们双方都还坚持要离婚,需要在接下来的三十天内,一起亲自再来一趟,办理正式手续,领取离婚证。如果期满后有一方不来,或者你们超过这第二个三十天没来,就视为自动撤回申请,离不成。”
她顿了顿,看了我们一眼,又补充道:“另外,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,另一方只能去法院起诉。起诉离婚的话,如果对方坚持不同意,第一次起诉一般不会判离,要等六个月后才能再次起诉,时间就更长了。”
三十天。或者,六个月。
我握着协议书的手指微微颤抖,心脏在胸腔里疯狂地跳动起来。
一股荒谬的、夹杂着一丝可悲希望的情绪,猛地攫住了我。
三十天!
我们还有三十天!
这三十天里,如果我反悔,如果我去撤回申请……法律上,我们就还是夫妻!
这个认知像溺水的人抓住了一根浮木,让我几乎要脱口而出“我们不办了”。
然而,就在这时,我眼角的余光瞥见了妻子。
她站在我旁边,微微蹙起了眉头,嘴唇抿得很紧,脸色似乎更白了一些。
她显然也没有料到这个“冷静期”。
她的目光从工作人员脸上移开,转向了我,眼神里带着清晰的询问,以及一丝……不易察觉的紧张和不安?
她在紧张什么?
是怕我利用这三十天纠缠她?
还是怕……这三十天的变数,会打乱她和白如祥的计划?
就在我与她目光相接的瞬间,韩文静那晚在电话里的怒吼,又一次如同惊雷般在我脑海中炸响:
“你作为男人,你给了何悦什么?!……至少现在,白如祥比你强!何悦自己说的,每次被他肏都能高潮!上千万的别墅,现在已经登记在何悦名下了!连她今天来体检穿的内裤胸罩,你知道不知道都是几千块钱一套的华歌尔名牌货!你呢?你给她买过什么像样的东西?你除了会躲在暗处意淫她被人干的样子,你还会干什么?!”
每一个字,都像烧红的烙铁,烫在我早已溃烂的自尊上。
是啊,我给了她什么?
我连最基本的安全感和快乐都给不了她。
现在,她的身体和心都已经属于了别人,住着别人给的别墅,穿着别人买的名牌内衣,在别人身下高潮迭起。
我还有什么资格,利用这法律赋予的三十天“冷静期”,去纠缠她,去乞求她回心转意?
那只会让她更加看不起我,让彼此最后一点体面都荡然无存。
放手吧,李方。放手,是你现在唯一能做的、像个男人的事情。哪怕这“像个男人”来得如此讽刺和可悲。
工作人员看着沉默的我们,问道:“那今天,你们还提交申请吗?”
我张了张嘴,喉咙干涩得发不出声音。
我看向妻子,她也在看着我,眼神复杂,嘴唇动了动,似乎想说什么,但最终没有开口,只是静静等待着我的决定。
我低下头,看着手里那份将妻子彻底推出我生命的协议书,那个签名栏空着,像一张等待吞噬一切的巨口。
如果我今天签了,提交了,那么三十天后,只要她不变卦,我们就彻底结束了。
十年感情,五年婚姻,就此画上句号。
巨大的无力感和自我厌弃感淹没了我。
我像个懦夫一样,在最后的关头,依然无法果断地做出决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