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这三张契上,一个主家都没有。”
沈明棠看了看纸上的三枚手印,又看向说话的人。
长街东头的代书摊很窄,一张旧桌,两条长凳,桌角挂着“书信、契约、状纸”的木牌。牌上的字不大,价钱也没写。沈明棠从前路过,只记得桌上常压着一方青石镇纸,没留意摊主竟这样年轻。
他约莫二十八九岁,穿一件洗得泛白的灰布长衫,右边袖口补过,墨迹从补丁旁边洇进去半点。他方才报过名字,叫陆停舟。
“方娘子、吴婆婆,还有柳树巷的李家夫妻。”沈明棠用手指依次点过,“都在。”
“方娘子叫什么?”
沈明棠顿了一下:“姓方。”
“吴婆婆呢?”
“姓吴。”
“李家夫妻,哪一个同你定的席,哪一个能在开席前改菜?”
“两人一起来的。”
“若丈夫说添一道鱼,妻子说不添,你听谁的?”
沈明棠没答。
陆停舟把三张纸叠齐,放回青石镇纸下:“娘子、婆婆、夫妻,都不是人名。你写了主家该做什么,却没写谁能替主家作主。真有争执,两个人都能说自己没答应。”
沈明棠原以为他会先挑字句,没想到第一处漏的竟是人。
“那便把一家之主的名字写上。”
“一家之主若没来定席呢?”
“让来定席的人写。”
“这便对了。”
陆停舟从笔架上挑了一支小楷笔,在空纸顶端写下“主家经办人”五个字。
“谁来看菜单,谁付定钱,谁能临时添减桌数,写谁。若两个人都能作主,便写两个。你同办事的人立约,不同一块门匾立约。”
他的字端正,却不追求秀气。每一笔收得紧,字与字之间留有空隙,像是早给后来添的话备好了地方。
沈明棠把随身带来的用工簿放到桌上:“我这里写了做事的人。”
陆停舟翻了两页。陈九娘、田嫂、桂枝、陶桂香和小满的名字列在格中,能做什么、什么时候能来、工钱怎么给,都记得细。
“这本不必放进主家的契里。”他说。
“为什么?他们若问是谁掌灶呢?”
“可以在菜单上写掌灶姓名,但用谁、给多少工钱,是沈家铺同女工之间的约。主家不能因为田嫂当日病了,便说换个同样会切配的人也不成;你也不能因为主家还没付尾款,就不给女工工钱。”
他将用工簿推回来,手指停在那行“主家临时退席”的约定上。
“两张契,各管两边。混在一起,出了事反而不知道找谁。”
这话同罗二娘在桥下说的“鱼进了沈家门便算你们的”有些相像。不是谁肯多担些便显得厚道,而是事情走到哪一步,该由谁接住,要先说好。
“小宴契怎么写?”沈明棠问。
“先问清你卖什么。”
“菜单、掌灶、帮工、租具和运送,可以全订,也可以拆开订。”
“那就不能只写一张总价。”
“我已经分开写了。”
“分价不等于分责。”
陆停舟抽出满月饭那张单子。上头一两三钱的菜钱、四百二十文的租具钱、二百文路钱分得清楚,旁边另写了五百文押钱。
“若菜按时送到,桌凳堵在巷口没进去,主家能不能不付菜钱?”
“不能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