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若桌凳到了,菜晚了呢?”
“菜钱按误时多久来减。租具照付。”
“若只迟了一道汤?”
“减那道汤,不减前面的菜。”
“减多少?”
沈明棠皱了皱眉:“没想过。”
“现在想。”
他没有替她报一个数,只把笔搁在砚边等着。
东街午后的风从河面绕过来,吹得摊前纸角轻轻打颤。陆停舟把青石镇纸移到她那一边,正压在满月饭的菜单上。
“热菜晚过约定开席时辰两刻,主家可以退那一道,沈家退该菜价。”沈明棠慢慢道,“已经吃了,不能再说不要。若没退,只是晚些上,退那道菜价的一成。”
“两刻以什么为准?”
“南市鼓楼报时。”
“写上。别写一炷香,各家香长短不一样。”
他提笔记下,又问:“遇上封街、失火、暴雨呢?”
“提前能知道的,先告知主家,商量改时辰或换菜。临时出了事,已经做好的按实结,做不成的退钱。”
“主家自己堵着巷口不让车进呢?”
“等一刻。再进不去,改由人搬,添的人力从押钱里扣。”
“不能直接扣。先让经办人点头。”
沈明棠看他一眼:“席都要开了,去哪里找人点头?”
“所以契上要先写一个能当场作主的人。”
笔尖在纸上轻轻一点,落下一个很小的墨点。
沈明棠没再反驳。她拿出自己的笔,在“主家经办人”后头又添了四个字:临席主事。
“可以是同一个人,也可以另写一个。开席当日,添桌、改菜、加脚钱,只同这个人确认。”
陆停舟看过,点了一下头:“这一条留着。”
加桌也不能只写“另算”。
陆停舟问得很细:开席前多久能添,添桌是否一定同原菜单,临时买不到同样的鱼怎么办,多出来的人坐不下又算谁的。
“开席前一日午时以前添,尽量照原菜单,每桌按原价。”沈明棠道,“午时以后添,先看食材和人手。能做几道便做几道,重新报价。开席以后才说添,只能拿现有余菜分,不保证菜色相同。”
“‘尽量’不能算约定。”
“那就写能照原菜单便照原菜单,不能的先换菜,主事人不同意便不添。”
“可以。”
“若主事人找不到,不添。”
“也写上。”
退菜比添桌更麻烦。
主家提前三日退一道菜,食材尚未采买,扣掉的只是重新算账的工夫。若前一晚才退,鸡已经杀了,鱼已经留在罗二娘的活水篓里,不能叫沈家自己吞下去。若菜端上桌以后,只因客人不爱吃便要退,更没有这个道理。
“你那本用工簿上,主家头一日午时后退席,要付已定女工半日工的一半。”陆停舟道,“这笔也该算进退席损耗。”
“定钱先扣已经买下、退不掉的食材,再扣已经发生的工钱和租钱,余下才退。”
“谁说食材退不掉?”
“货商。”
“只凭一句话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