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家路上我出奇地平静。
心跳不快,手也没抖,脑子比任何时候都清醒。
我甚至想好了每一个步骤——存折放在哪里,什么时间去取钱,怎么跟银行的人说,怎么去那个地下拳场,怎么把钱放到那张脏兮兮的桌上。
从小到大,这是我第一次独自扛起一件事。
十八岁生日刚过,我做了一个大人可能会反对的决定,但我觉得这大概就是“长大”。
回到家,爸妈还没回来。
我翻出存折的时候手指有一点抖。
那天晚上我做了个梦。
梦见陆铭站在拳击笼里,铁网把他围得严严实实,他光着脚踩在帆布地面上,右耳侧过来,在听。
但这个世界太吵了,他什么都听不见。
他忽然抬眼看我——好像能穿过铁网和人群看到我似的。
嘴唇动了一下。没有声音,只有口型。
他说:安安,别看。
我在梦里没有别开眼。
第二天是周六。
我赶在我哥出门之前起了床。
把书包背上,存折放在最里面的夹层。
出门的时候我妈在厨房煮豆浆,头也没回地说“早饭在桌上”。
我说不吃了,约了同学。
门在身后关上之前,豆浆的甜味追了出来,我站在楼道里,忽然觉得那应该是最后一个无忧无虑的早晨。
银行九点开门,我是第一个顾客。
取了号,填了取款单,柜员看了一眼数字,又看了一眼我,问取这么多钱干什么。
我说家里装修,我妈让我取的。
柜员大概觉得一个高中生模样的男孩不太可能携款潜逃,又或许是存折密码都是对的,最终还是把钱点给我了。
十二万八,用报纸包着,装进书包里。
沉甸甸的,压得单边书包带子勒进肩膀,每走一步都往下坠。
那个地下拳场白天看起来更破败。
铁门没锁,我直接推门进去。
黑夹克在办公室里,两条腿翘在桌上,正在吃盒饭。
看见我进来,筷子停在半空,脸上闪过一丝意外——他大概以为我不会来。
我把书包放在桌上,打开,报纸一层一层摊开。
黑夹克放下筷子,拿起一沓钱翻了翻,又拿起另一沓。
他数钱的手法很老练,拇指快速翻动,每沓过一遍就码到左手边。
数完最后一沓,他把钱往桌上一拍,笑了。
“还真替他还了。”他靠在椅背上,歪着头看我,目光赤裸裸的,带着一种令人脊背发凉的兴味,“有意思。怪不得那小子连命都不要——长成你这样,确实值。”
我没有说话,转身就走。
走到门口的时候,他的声音从背后慢悠悠地追上来。
“钱清了。但我挺舍不得的,那小子打拳不要命,能给我赚不少钱。”
我加快了脚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