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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争的不是主事是规矩(第4页)

沈归晚把茶杯轻轻放下。

“好。”

她抬起头,看着远处国子监方向:

“方惟明不是清流吗?清流最重什么?”

“骨。”

“那这次,我给他一个把骨气捡回来的机会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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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日下午,几桩“旧闻”在京中悄然传开。

先是国子监里有人说,当年方时安被打,是崔玉琅强买方时安的砚台不成,恼羞成怒,当街伤人。京兆府不敢得罪崔家,才判成“互殴”。

接着,几家茶楼里,有书生模样的人“无意间”提起,方时安当年被革去监生功名后,如今只能在城东私塾里做个抄书先生,每三日换一帖治手的药,日子艰难。

最后,都察院一位老吏“酒后失言”,说起当年案子判得草率,卷宗里还夹着一张崔家送来的白条。

都是极零碎的消息。

但传得极快。

因为沈归晚知道,清流最怕什么。

不是被骂,是被同情。

方惟明一辈子要脸。他当年没保住儿子,如今旧事重提,等于是把“寒门当街被世家踩”的伤疤,当众撕开。

他不恨别人重提。

他只会恨崔家。

因为别人只是“说”,崔家却是“做”的那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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方惟明辞官的前一夜,没有睡。

他坐在儿子方时安床边,看了他很久。

方时安已经睡着了。右手露在被子外面,腕骨处有一道极明显的旧疤,像一条暗红色的蜈蚣,横过原本该拿笔的手。

这只手,五年前能写一笔极好的馆阁体。

国子监的先生曾当众夸过,说方时安的字“有风骨”。

可后来这只手断了。

再后来,风骨也没了。

方惟明伸出手,极轻地把被子往上拉了拉,盖住那道疤。

然后他起身,走到外间,从书箱最底层翻出一方旧砚台。

那砚台陪了他十五年。

也陪着方时安写过第一个字。

方惟明把砚台揣进怀里,推开门,走进了尚未亮透的夜色里。

风很冷。

他的背比平时更直。

因为他知道,自己这辈子,终于要做一件比做官更大的事——

做一个不肯再跪的父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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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天早朝前,都察院。

方惟明脱掉了官袍。

他叠得很整齐,放在案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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